107學年度學生平安保險相關事宜 | 南強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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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學生平安保險相關事宜
日期 : 2018-08-27     出處 : 行政單位-學務處
以下為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細項更改部份


除外責任
掛號費及診斷證明書費、運送傷患、病房陪護、指定醫師費)

保險時間為
自107年8月1日上午零時至108年7月31日午夜十二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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