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部 持續招生中!電洽02-2915-5144 分機110進修組 周老師
#榮耀南強 我正精彩 一技在身、成就一生!
新北市私立南強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進修部 109學年度免試續招簡章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9年7月24日 新北教中字第1091391410號函核定
簡章詳閱/upload/20200725101429.pdf
壹、依據
- 高級中等教育法。
-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10條。
-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
- 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
貳、招生對象:
具備參加109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報名資格,且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始得報名:
- 截至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放榜日為止,各項錄取管道皆未獲錄取者。
- 前經任ㄧ入學管道錄取且報到之學生,業於其招生簡章所規定之放棄錄取資格期限內完成放棄錄取資格者。
- 前經任一入學管道錄取且報到之跨區學生,因「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第7條所定之特殊因素放棄已錄取報到資格,且獲原錄取學校同意者。
參、招生名額
科別 |
招生名額 |
部別 |
汽車科 |
26名 |
進修部 |
觀光事業科 |
28名 |
進修部 |
肆、報名作業
- 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歡迎來電洽詢:02-29155144分機110、118、137。
- 報名日期:109年7月27日(星期一)至109年8月18日(星期二)止(每日8時至16時,假日除外)。
- 報名地點:新北市私立南強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進修部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文化路42號,大坪林捷運站5號出口,學校網址:http://www.ncvs.ntpc.edu.tw/page.php?id=42)
- 報名應備資料:
- 填寫報名表(如簡章附件1),繳驗學歷證件正本及國民身分證影本(自行貼在報名表上)。
- 繳交最近3個月內光面彩色脫帽、半身、正面照片1吋2張(黏貼在報名表上)。
- 請檢附「多元學習表現成績資料證明表(應屆學生請使用附件2-1、非應屆學生請使用附件2-2,自國外返國學生請使用附件2-3)」及「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如未考者,免附)」。
- 已獲其他就學區錄取報到之跨區學生參加免試續招,須繳交「109學年度跨區學生因參加免試入學續招聲明放棄已錄取報到資格同意書」(附件3),始得報名。
- 報名時必須備齊證件繳驗,否則不予受理。
- 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接受報名。
伍、報名費:
免收報名費。
- 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全額錄取。
- 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其超額比序項目及比序順次,依據「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辦理,如經比序後仍同分超額時增額錄取。
陸、錄取公告及報到
- 109年8月19日(星期三)9時於本校網站公布欄公告,經錄取者請於109年8月20日(星期四)9時至12時向本校辦理報到手續,並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書)正本,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 已報到者如欲報名參加本學年度之其他入學管道,應於109年8月21日(星期五) 9時至12時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詳如附件4),親送本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
柒、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
對本校辦理免試續招工作如有疑義,請於109年8月19日(星期三)9時至12時止,填妥「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表」(如附件5)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申訴結果於109年8月19日(星期三)13時至15時通知。
捌、其他事項
- 本校續招錄取學生報到後,如發現冒名頂替、申請資料與事實不符,或其他不法情事致影響分發結果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予註冊入學,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如遇颱風警報或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時,請密切注意本校所發布之緊急措施消息。
- 本校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事項,參照109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簡章規定辦理。
- 本招生簡章經本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並陳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
玖、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