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參賽對象
一、本校之110學年度在學專業群科學生。
二、前揭參加對象於形式審查時,確認是否符合本競賽條件。
貳、競賽類組與規定
一、本競賽分為「專題組」及「創意組」兩組,每件參賽作品須於報名表上勾選參賽組別,每件作品限報名1組1群,每位學生僅限報名1件作品,且須依規定繳交資料,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
二、競賽類組
(一)專題組
每件參賽作品限2至5位在學學生報名。如有跨群學生共同參賽,該參賽作品須有超過三分之一學生隸屬於某一群,始得報名該群。
(二)創意組
每件參賽作品以1至3位在學學生報名為上限。如有跨群學生共同參賽,該參賽作品須有超過三分之一學生隸屬於某一群,始能報名該群。
三、參賽作品之組員及指導教師皆須屬於同一學校,指導教師最多2名且須為該校編制內2 專任教師或代理代課教師。
四、為提升本競賽品質,各校得先自行辦理初賽,鼓勵每校每群薦送乙件作品參賽。
五、本校推薦之作品數量以學校該群110學年度第1學期總班級數的30%為上限(四捨五入)。日間部與進修部班級數分別計算可參賽作品件數。
參、競賽群別
本校有開設之群別,共計4群,分列如下:
一、動力機械群
二、電機與電子群
三、餐旅群
四、藝術群
肆、報名方式
由學校統一集體報名,不接受個別報名。分為電子郵件報名及書面資料報名,缺一不予受理。
ㄧ、電子郵件報名:即日起至3月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附件4報名表word和核章後pdf檔,電子郵件至scvs501@g.scvs.ntpc.edu.tw。
二、書面資料報名:
(一)書面資料報名寄件資料項目請詳見「三、書面資料報名項目說明」。
(二)寄件時間:即日起至3月4日(星期五)止,以郵局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資料請使用各組專用封皮(專題組:附件1;創意組:附件12)以掛號寄至「241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63號 新北市立三重商工實習處 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110學年度專題實作競賽」,所有資料須符合書面格式規定。
(四)若「電子郵件報名」與「書面資料報名」兩者其一未於期限內完成,將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則取消參賽資格。
伍、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110學年度專題實作競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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