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屆 「青年世紀」文學獎徵文比賽辦法
一、宗旨:鼓勵學生創作風氣,發掘寫作人才,建立書香社會,達到以文學美化人生的目的。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文化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救國團新北市團委會、青年世紀期刊社
四、協辦單位:新北市各中等學校
五、分組/類別: 高中、國中二組,新詩、散文二類。
(一)新詩類:高中( 職) 組不得超過 25行、國中組不得超過 20行。
(二)散文類:高中(職)組不得超過2,200字、國中 組不得超過 1800字。
六、參加資格:凡110學年度就讀新北市或設籍新北市之公私立高中(職)、國中生
七、截稿日期:即日起至111年 6月 30日 (星期 四 )止(以電子郵件收件紀錄為憑)。
八、評審:分初選、複選、決選三階段,初選、複選由本刊編輯擔任,決選則聘請國內知名作家擔任。
九、獎勵內容:
(一 )新詩類:(分高中、國中組)第一名:獎金10,000元,獎牌乙面及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8,000元, 獎牌乙面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5,000元, 獎牌乙面及獎狀乙幀。
佳作:獎金 3,000元, 獎牌乙面及獎狀乙幀。 (評選 三名 )
(二)散文類(分高中、國中組)第一名:獎金15,000元, 獎牌乙面及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12,000元,獎牌乙面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8,000元, 獎牌乙面及獎狀乙幀。
佳作:獎金 5,000元, 獎牌乙面及獎狀乙幀。 評選 三名
◎為維持得獎作品水準,決審入圍作品經決選委員決議如未達標準者,該獎項得從缺。
十、投稿方式:每人投稿篇數不限,但只能有一篇進入決選,請將作品 寄至 ru.4eji6wj06@gmail.com傳寄時請於「主旨」上註明「 ○○○ (姓名)投稿青年世紀文學獎 ○○ 類,作品名稱」,並於文末填妥下列所附報名表,否則視同一般稿件處理。
十一、附則:
(一)凡參加比賽之作品需是未曾在國內外任何刊物(含校刊)網路、部落格、臉書、噗浪、推特等發表過之個人創作,不得抄襲或捉刀,否則一經檢舉查獲者即取消資格,
得獎者除追回獎金、獎牌(狀)外,並公布學校、姓名。
(二) 得獎作品得 於本刊刊登,刊登時將不再另付稿酬,本刊並擁有版權。
(三)不管得獎與否恕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四)未得獎作品一律轉為一般稿件處理,一經登出後依一般稿件支付稿酬。
(五)凡得獎作者於登出時需配合繳交個人照片及得獎感言。
(六)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於本刊公布修訂之。
(七)若有疑問請電: 02 29692161轉 21,陳建良 先生 查詢。
(八)比賽辦法電子檔下載:
https://reurl.cc/9G1X5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