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實施期程: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貳、 實施目的與方式
一、 提供新北市教師諮商/諮詢服務,透過合作心理師及專業人員陪 伴教師,提升身心健康。
二、 藉由團體諮商及心理健康研習活動,在多元議題探討之中,促 發教師自我覺察及統整。
三、 協助教師在輔導學生上的專業知能成長,間接增進學生身心發 展。
參、 服務對象
一、 新北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 理教師以代理期間為限。
二、 新北市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學校校長之支持服務,得準 用之。
肆、 服務項目
一、 諮商/諮詢:以個別、伴侶及家庭諮商/諮詢方式,透過對話或 適當的表達媒介,陪伴參與者梳理內在,進而深度探索和調 整,促進更美好的生活。
二、 團體諮商:以連續或單次的團體/工作坊形式,在不同議題中增 進專業學習,並在彼此分享中提升參與者普同感及共鳴,紓解 工作壓力,增強處理議題的能量。
三、 心理健康研習活動:以多角度、多樣化的身心靈課程,提升教 師自我覺察、生命感悟及專業知能。
四、 危機事件安心服務:提供專業心理諮詢及安心團體,協助教師 因應校園危機導致之心理衝擊,安頓教師身心。
五、 建置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宣導網頁:廣為宣導本支持服務, 讓教師們可適時使用資源。
六、 其他支持服務。 服務項目如圖 1 所示,以教師心理健康為核心擴展服務形式 的多樣化與主題的多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