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南強工商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第7次甄選簡章
- 依「教師法」及「教師法施行細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 則」、「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及「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等相關規定辦理
- 專任教師共3位
科別 |
名額 |
專長 |
資格 |
英文 |
正取1
備取1 |
高中英文 |
- 大學或研究所相關系所畢業,具備相關工作經驗或專業技能。
- 具該科合格教師、技術教師證書或持有乙級證照者為優先。
|
汽車科 |
正取1
備取1 |
汽機車修護、需要有汽車修護乙級證照 |
輔導 |
正取1
備取1 |
生涯規劃課程教學,輔導室行政事務 |
報名方式:
- 請填寫本校教甄報名表,備妥後將報名表、個人履歷表、自傳及學經歷資料證件等,一同E-mail至cyc130@ncvs.ntpc.edu.tw或紙本郵寄:23144新北市新店區文化路42號 南強工商人事室收。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校將以電話及E-mail通知甄選報到時間。
- 報名及甄試日期:每日中午12:00前報名收件,下午2:00甄選,本校收到報名資料後初審通過者,將以簡訊或E-mail通知甄選日期及時間。
- 甄選地點:南強工商教室(請依當天指示牌)。
- 甄選方式及計分比例:
- 教師甄選方式及內容:試教及實作範圍
- 專業科目:試教(20分鐘)、口試(10分鐘)。
- 試教題目:各科試教範圍(試教前現場抽選試教單元)
- 成績計算:
- 一般科目:試教60%、口試40%,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 專業科目:試教60%、口試40%,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 錄取公告時間及方式
- 時間:甄選日隔天網站公告。
- 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另行以電話及E-mail 通知應試者。
- 錄取報到
- 正取人員請依報到通知信件(E-mail)報到,攜帶學經歷證件正本(驗證後歸還)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於當日回聘並立切結,於聘期內不得至他校任職。
- 備取人員依本校電話及E-mail通知報到。
錄取人員,經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等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敘薪者,均應無條件自動辭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放棄先訴抗辯權。本校另得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