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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1梯次補助計畫
日期 : 2024-09-04     出處 : 行政單位-教務處
114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1梯次補助計畫案,鼓勵符合者於9/20前攜帶相關文件至教務處提出申請


114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1
梯次補助計畫案,請貴校依補助要點各項規定,於113年9
月1日(星期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星期一)止進行線
上登錄,並於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將
書面資料免備文掛號寄至本局彙整,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3年8月5日湖農工學產字
第1130006419號函辦理。
二、本案執行期程與申請期限、弱勢學生身份、申請項目與限
制、申請方式、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全年度計畫執行期程與申請期限:
1、執行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2、申請期限: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已獲第
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
畫)。
(二)欲申請補助之學校,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填報,
並將相關書面資料於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前免備文
掛號寄至本局,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俾利辦理
後續審查事宜。
(三)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
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
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四)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
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
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
「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
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
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
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
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
2、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或說明三網址之公告內
容。
3、另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
勿提出申請。
(五)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
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
mlc.edu.tw/%e6%95%99%e8%82%b2%e9%83%a8%e5%ad%b8%e7%94%a2%e5%9f%ba%e9%87%91/#tw。
(六)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
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
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一式2份正本,請
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
影本(體育類專業指導人員教練證效期,按教育部體育
署所訂「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
辦法」第9-1條規定屆滿者,應留意於114年12月31日
屆期前得依原取得教練證之級別,向特定體育團體申
請展延或換發該辦法所定各級教練證)、學生專長證明
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上開資料彙整完成並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
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三、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該校網站網址:
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
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
992216分機711,電子郵件:shiboyuan@mail.edu.tw。
四、檢附申請書、經費申請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
同意書、專長項目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
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及家訪紀錄表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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