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4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及資安外加名額學校招
生資訊各1份,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現行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分為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
學三大招生管道,提供高中生多元入學機會;各升學管道
以學測及分科測驗等統一考試作為基本篩選工具,並另針
對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由大學提供少
量名額辦理特殊選才招生。
二、114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實施對象為招收具特殊才能或
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
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
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並應符合大學校系人才多元培育
目的。旨揭計畫114學年度共59所大學辦理;另為配合國家
政策培育資安學研人才,114學年度共29所大學於特殊選才
管道辦理資安外加名額(本部113年10月3日臺教高(四)字第
1132202817號函諒達)。各校考試、招生日期及招生對象
(含報考身分、限定資格條件等)以各校簡章公告為準;若
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理。
三、為使學生及家長能了解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內容,業於大學
多元入學升學網建置「特殊選才」招生專區,同時提供各
校招生資訊,以供考生參考,爰各校招生資訊可逕於大學
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參考;
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業於113年9月30日完
成,倘有疑義,請逕洽02-2368-1913。
四、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重要事項及相關資訊:
(一)特殊選才為各校單獨招生,請提醒有意願報考之學生務
請詳閱各校簡章,以及錄取後完成報到或放棄錄取等相
關程序,避免因誤解招生作業致影響考生個人權益。
(二)不得重複報到:錄取生於放棄入學資格截止日後為重複
報到者,將取消其特殊選才全部校系錄取資格。有以下
情形者,應擇一校系報到(已辦理報到之錄取生,應向原
報到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再至他校報到):
1、同時錄取「114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多校系
者。
2、同時錄取「114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二年制特
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者。
(三)特殊選才錄取生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者,不得參加當學
年度聯合招生管道:錄取考生若欲參加其它大學多元入
學管道升學者,至遲應於錄取學校規定之期限內完成放
棄入學資格,否則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繁星推薦、申請
入學、分發入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
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
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
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
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四)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之「教育開講」節目,預計於113年10
月21日及28日播出特殊選才經驗談(受邀分享者為國立屏
東大學及2名113學年度錄取生、國立東華大學及113學年
度2名畢業生),歡迎有意報考學生線上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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