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及學習歷程檔案使用
『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
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6551號函
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12
月1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7420號函辦理。
二、案係國教署113年9月23日召開之「113年使用AI於學生作業
及評量等相關規範訂定工作圈第2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
為協助教師備課、教學及評量等不同階段運用人工智慧之
技術,特訂定注意事項,供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與學生參考
運用。
三、請貴校參閱及運用本注意事項,俾利順利執行相關教學活
動。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及學習歷程檔案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