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學生欲申請者請在3/3前將申請文件依序整好送到教務處統一彙審(每校限2至7位申請者),再由學校統一郵寄
有關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協助辦理113
學年度第2學期「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
養清寒助學金申請」,請貴校轉知有需求之親師生並協助
辦理申請事宜,詳如附件與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14年2月3日林字1140203
號函辦理。
二、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3
學年第2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完整相
關証明文件與資料,若有相關申請資格之疑問,請逕詢林
蘇珊珊基金會陳秘書長(聯絡手機:0939-934-905。聯絡電
話:02-28738006)。
三、請各校承辦人事先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再繕打全校申請
名冊乙份(範例詳如附件,每校限2至7位申請者),完成彙
整之申請名冊電子檔請逕寄mame6969lin@gmail.com。
四、另請將通過校內初審申請學生之紙本證明文件與資料彙整
後,連同紙本申請名冊乙份,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
護基金會(11156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50巷43號10樓,收
件人:陳淑芬秘書長)。凡檢附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
符,將不予審核。
五、申請日期:自民國114年2月15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截止。
六、檢附資料: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函文、林蘇珊珊基
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流程、申請表、申
請名冊(空白表單)及申請名冊(填寫範本)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