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花蓮縣「113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大學校 院、高中職部分) | 南強工商
header頁首-選單背景圖

:::
:::
函轉花蓮縣「113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大學校 院、高中職部分)
日期 : 2025-03-14     出處 : 行政單位-教務處
函轉花蓮縣「113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大學校
院、高中職部分)」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4月15日止
受理申請,請惠予轉知符合資格之學生依規定提出申請,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縣政府114年2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40037246號函辦
理。
二、申請表件及證件請由就讀學校初審、核章後造冊(依學業
成績高低順序編造,且各項成績均符合者),逕寄該府教
育處學管科彙辦(地址: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各申
請人若未依指定格式填寫、資料遺漏、逾期申請或個別申
請,不通知補正,即喪失申請資格。
三、所送申請書及證件,不論錄取與否,概不發還;經審核錄
取者另函通知學校轉知。
四、核發要點及申請表可逕至該府教育處網站首頁
(http://www.hlc.edu.tw)最新消息下載參閱。
 
回頂端
其他相關記載